“设备好,不如教师好,大楼多,不如名师多”。要发展均衡教育,要缩小办学水平的差距,关键在校长,根本在教师。我们在与台湾同行交流时,曾经问及教师参加规定的进修学时研习的积极性如何。他们的回答引发了我们思考。原来在台湾,教师进修被认为是义务,同时认识到是需要。认为是义务,因为是法律规定的。认为是需要,一方面是认识到位,另一方面是岗位所迫。随着教师资源的大量储备,教师岗位的竞争已经非常激烈,所以,就迫使教师自觉地去积极进取不断进修。科技发展如此之快的现在,如果你不进修不提高,就很难适应教育的发展,就可能被惨遭淘汰。在台湾对“终身学习”理念的落实是比较到位的,贯穿到各行行业、各个年龄层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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